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方案(2022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

3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方案(2022年)

 

 3 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 年 2 月 26 日至 28 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2 月 28 日,新华社发布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1 月 10 日,省委书记车俊同志对范小仙同志“70 年不忘记初心跟党走”的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范小仙同志作为一名老党员、老军人、老干部,始终不忘初心,践行合格党员标准,值得我们学习。”1 月 26 日,市委追授徐海燕同志为“绍兴市优秀共产党员”。范小仙和徐海燕两位同志是我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市学教办已先后发文要求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近期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 2018 年 3 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 年 3 月 10 日(本周六),为期一天。

 二、活动主题 学习全会精神,看齐先进典型。

 三、活动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精神。

 2.学习先进典型范小仙、徐海燕同志事迹。

 3.开展 2018 年度第一季度党员先锋指数考评。

 4.缴纳当月党费。

 四、活动要求 1.突出党性、党味、党责和党情,强化活动庄重感和仪式感,活动当天全体党员佩戴党徽。

 2.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策划“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按时、全程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3.确保全员参与,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流动党员和个别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一时难以参加集中学习的

 党员,要另行“补课”或专人联系、送学上门,确保全员参与。

 4.各党支部要将活动过程记录在案,收集图片或视频资料整理存档,并在活动结束后,立即将活动当天特色做法图片及时打包发送。学习范小仙、徐海燕先进事迹情况,各党支部于 3 月 12 日前报送一则简短信息。(电子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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