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转让土地合同,菁华8篇

转让土地合同1甲方:乙方: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转让土地合同,菁华8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转让土地合同,菁华8篇

转让土地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属于永久性,乙方子孙有继承转让权。

二、土地四至边界:东至彭帮权地边;南至路边为界;西至彭帮富地为界;北至彭帮富地为界。

三、成交后一切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款陆万叁仟元整(元)。

五、如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者,违反方付守约方违约金贰拾万元整(元)。

六、合同从双方成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转让土地合同2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总占地面积为 *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所附宗地图及宗地图的经济指标),该地块的开发状况已经双方踏勘认可。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让渡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甲方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商住项目,乙方受让后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第四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及乙方自愿承担该部分土地转让双方发生的所有税费。

第五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七条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后10日内,甲方依照规定办理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同意从签订合同之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九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开户银行: 。

第十条 乙方受让该地块后,受原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1%缴纳滞纳金。

第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必须在一年内动工修建。

第十四条如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可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土管部门备案一份。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土地合同3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经*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同意受让青岛双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车间(以图为准),坐落在*度市香店街道办事处香店工业园内,刘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积5.85亩,转让给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着物,包括车间、办公楼、警卫室等,以附图为准。

三、厂房及土地的转让价格为80万元,乙方签订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60万元,余款于____年___月____日前付清。

四、乙方办理厂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将*已缴纳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时转让给乙方),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债务与纠纷与乙方无关。

六、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进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转让土地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地块概况

1.1该地块位于,土地面积为________*方米(折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1.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第二条转让方式

2.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绿化率不少于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2土地的转让价每亩为________万元〔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信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两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天内支付;

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2.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方米〔详见国用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和国用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2.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3.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做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3丙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其他

4.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4.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4.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土地合同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1、转让标的

(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县镇村组小地名叫______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四至

东齐:______;西齐:______;

南齐:______;北齐:______。

(3)面积:______*方米。

2、转让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

4、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据为证。

5、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三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6、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土地合同6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卖方在位于祁阳县城祁山路有一宗(进深米_宽米)国有出让地有意出让,买受人自愿买受卖方该宗门面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等自愿、真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宗地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宗地概况

1、该宗地位于祁阳县城龙山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祁山路。

2、宗地是国有出让使用权、综合用地类型,面积*方米,进深米,面宽米,两壕门面形式,出卖方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国土证号祁国用第号,原国土使用权人为,祁国用第_号。

第二条:交易形式、价款及付款方法

1、双方以土地现状成交,签约付款后,出卖方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给买受方。

宗地使用权归买受方,买受人暂不变更使用权让名称,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并在宗地上建设房屋。

2、宗地价款万元,签约付万元,余款万元交付土地使用证时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其它事项

1、按第二条交易原则,买受人以出卖人名称在宗地上依法按规建房及合法的产权经营行为。

2、买受人建房工程款办理相关手续和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出卖人无关。

3、出卖方必须及时配合买受人办理宗地和宗地上建筑房屋产权证及产权转移手续,并无偿提供办证时需由出卖方提供的资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转让土地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

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

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方米(详见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乙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丙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

转让土地合同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米(小写___________*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报:

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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