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山市及怒江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全文完整)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山市及怒江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山市及怒江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题调研报告文雅芹;吴维群;栾海波【摘要】在做好2011年度减轻农民负担检查考核工作的同时,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山市及怒江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供大家参考。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山市及怒江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保山市及怒江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文雅芹;吴维群;栾海波

  【摘

  要】在做好2011年度减轻农民负担检查考核工作的同时,结合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研.先后深入保山市、怒江州的部分县(区)、乡镇、村委会、学校、农户,对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等进行调研.减负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机构,监督管理措施有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提出了需要研究和重视的问题及建议.

  【期刊名称】《云南农业》

  【年(卷),期】2013(000)001【总页数】3页(P55-57)

  【关键词】减轻农民负担;强农惠农政策;"一折通"

  【作

  者】文雅芹;吴维群;栾海波

  【作者单位】云南省农业厅,云南

  昆明650224;云南省草山饲料工作站,云南

  昆明650225;云南省农业厅,云南

  昆明650224【正文语种】中

  文

  2012年3月23日至4月1日,我们深入保山市、怒江州的腾冲、隆阳、泸水、福贡4个县(区),8个乡镇,13个村委会,7个学校,走访农户29户。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座谈与走访,进村入户的调查方法,对减负工作机制建立、减

  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考评,并对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1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地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心,对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加快国民经济平稳增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保山市、怒江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增强了减负工作的责任感,建立机构,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政策到位,使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巩固,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减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多予少取方针的实施,各项惠农政策逐步强化,农村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全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逐步扩大,农民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在农村初步形成了“生产有补贴,上学不缴费、看病能报销、生活有低保、养老也放心”的格局。随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的实施,农民出资建设家园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得到加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得到改善,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维护了边疆的稳定。

  1.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保山市、怒江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度。保山市政府一是在《保山日报》刊登致全市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公开承诺兑现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二是坚持每年两次由副市长签发减轻农民负担检查通知,由市政协副主席任市政府检查组组长。三是2011年由市委发文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做

  好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怒江州是全省唯一成立了州级和县级农经局(二级局)的地州,人员都参加了公务员管理,强化了农经职能,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了减负工作的顺利开展。

  1.2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在国家加大了“三农”的扶持力度,出台了扶持农业生产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同时,保山市、怒江州始终把抓好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作为减负工作的首要任务,将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农民负担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将农民应得到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机补贴、退耕还林补贴、母猪奶牛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沼气池补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是否被截留、抵扣或挪用,作为农民负担监管中的重要内容。把减轻农民负担与推进制度建设、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从源头上控制加重农民负担和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2011年保山市各种强农惠农补贴资金152647.8万元落实到位,通过“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在兑付资金的监管方面,对需要直接兑付到农户的资金,经张榜公示取得群众认可后,全部以“一折通”的方式兑付给农民,有效减少了中间环节,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和完整运行。2011年,隆阳区完成兑现种粮直补513万元,农资增资补贴552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2026.9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93万元,种油菜补贴74.05万元,种桑补贴746万元,种玉米补贴50万元,种甘蔗补贴400万元,高产水稻补贴50万元。在对种粮农户的直接补贴过程中,全部实行“一折通”,由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对兑付情况进行监督,在2011年自检自查中,隆阳区未出现平调、挪用农民各种补贴款补偿款现象。

  腾冲县2011年全县兑现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资金48268.38万元,农民人均受益826元。经逐级开展检查,广大农民对各项补贴的政策、对象、标准知晓率普遍提高,各项资金运行安全、规范、完整。在资金兑付

  的监管方面,建立了农民补贴网,录入全部农户的基本情况并逐年修正调整,对可以直接兑付到农户的资金,经张榜公示取得群众认可后,全部以“一折通”的方式兑付到农民,有效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跑、冒、滴、漏”现象。

  怒江州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为一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多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多予少取”政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障边疆各民族和谐稳定为重点。2011年全州粮食直接补贴为2453万元;退耕还林、还草补贴为3287万元;其他补贴为5892万元;种粮直接补贴面积5.53万hm2。在兑现补贴资金的程序上采取:由各乡镇根据补贴政策,报送补贴发放的方案和花名册,各级财政及相关部门认真进行审核,并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户“一折通”上,对发放的涉农补贴实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福贡县2011年良种补贴资金167万元;农机购置补贴7.2万元;综合补贴570万元;农资补贴80万元;油菜补贴40万元;受益面积1.6万hm2,受益农户22008户;各类补贴资金都以“一折通”的形式兑付于农民之手。再如我们进村入户的泸水县六库镇排路坝村委会庄房第三村民小组农户户主欧二才、通过对惠农补贴

  “一卡通”进行抽查,“一卡通”分项目清楚无误,他对自己家能拿多少补贴清清楚楚,从“一卡通”上可清楚看到各项补贴为4014.74元。

  1.3严格“一事一议”程序,推进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

  保山市、怒江州全面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实行政府奖补与村民自愿筹资筹劳相结合的办法,规范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已形成了以村民民主议事决策为基础、群众筹资投劳、财政奖补拉动、社会广泛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性互动机制,农民出资建设家园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实施了一批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受益面广、利益最直接的村内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2011年保山市全市已有385个村开展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筹资涉及人数27.57万人,筹劳涉及人数17.13万人,筹集资金420万元,筹集义务工31万个,申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736万元,预算总投资6016万元。腾冲县2011年共组织实施村民“一事一议”177项,村民筹资及以劳折资1378万元,集体投资和社会捐赠3517万元,财政奖补2200万元,完成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总投资5906万元。2011年怒江州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共申请项目193个,总投资约为2827万元,项目覆盖124个自然村,受益农户10044户8.65万人。

  1.4“五项制度”全面落实

  保山市、怒江州都全面落实减负监管的“五项制度”,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日常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保山市对1028个涉农收费单位全部推行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2011年取消1项收费项目,涉及金额1.2万元;财政奖补政策,奖补兑付资金也以最透明、最直接的方式公示;发放农民负担监督手册到户率达99%以上。怒江州28个乡(镇)将国家涉农价格、有关收费、财政奖补政策,奖补兑付资金向农民公开;253个村委会共发放

  《农民负担监督》手册95000份,手册入户率达98.1%。

  2需要研究和重视的问题

  2.1对减负工作认识不足,监管力度有所削弱

  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不断加大农民负担督查力度,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基层极少数干部产生了盲目乐观的思想,对农民负担问题的敏感性降低,责任意识淡化,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思想有所松懈,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

  管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到位,农民负担监管力度有所削弱;有的地方减少了监管人员,甚至撤销了减负机构,有些地方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也放松了监管工作,影响减负工作的开展。在检查中发现,保山市由于乡镇农经站撤销,原农经人员分流,监管力量有减弱的趋势,应引起重视。怒江州的福贡县和贡山县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未成立相应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公章和牌子,由政府代管,工作会受到影响,有时出现贯彻政策不到位的现象。

  2.2现有减负工作机构与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要求有差距

  减负工作所涉及部门多、政策法规多,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减负工作的监督管理。而减负办多数设在农业局的经管站,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减负办确有困难,以至于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难以有效落实。特别是乡镇机构改革后一些乡镇农经机构被撤销,乡级监管力量薄弱;有的地方将乡(镇)农经站的职能并入乡(镇)政府,人员并入其他站所或中心,但乡(镇)政府一直没有人接管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减负工作的监管不到位。随着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范围逐渐扩展,现有的工作机构与所承担的工作以及面临的新形势难以适应,急需调整和充实完善。

  2.3缺乏必要工作经费

  减负的专项治理工作,需要多部门相互配合,但长期无专项经费,监管工作难以全面开展。另外,减负的工作经费也很缺乏,州市级经费偏紧,多数县靠挤占农经其他工作经费,导致一些监管措施难以有效落实。

  2.4农民负担的隐患不容忽视,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从调查中发现,一部分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老化、滞后严重,部分危改项目配套资金难以到位,存在向农民摊派维修资金的现象。另外,有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采取各级财政吃拼盘办法,也存在向农民摊派集资的隐患,村级组织也仍存在不合理负担的问题。

  3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这些重大部署为今后一段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农民负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3.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要深刻认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继续高度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工作力度不能减弱。坚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要及时调整充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负起组织领导或协调指导的职责,要针对当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力量,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与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3.2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监管措施的落实

  农民负担监管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多部门相互配合,建议各级政府将减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证监管措施的全面落实,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适应新时期延伸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需要,保障减负工作的顺利开展。

  3.3加强机构建设,强化工作职能

  健全工作队伍,解决执法主体资格。妥善解决乡镇改革后农经职能和人员分离的现象,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使减负机构更具权威性,更好地行使管理权和监督权。继续坚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强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整体合力不减弱;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考核制度,将减轻

  农民负担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减负工作的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的落实。

  3.4加大宣传力度,减负工作深入人心

  进一步加大减负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宣传教育作用,以及宣传工具的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介和村委会、村小组各级公示栏、宣传栏、标语,以及向广大农民群众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减轻农民负担相关政策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依法维权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乡、村、组干部的培训,增强其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服务的本领,确保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3.5研究把握监管的政策界限,加强指导和监管

  新形势下农民减负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执法力度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要充分深化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农民负担问题。及时调整农民负担监管的工作思路和重心,把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重点放在“多予”的落实和执行上,把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前移,重事前、重源头主动监管,加强农民负担工作的指导和监管,防止执行政策的偏差,导致负担转嫁到农民,力求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真正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户。在监管的具体工作中,要注意研究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在新农村建设中,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面广、数量多,不同项目的投入渠道、管理维护方式差异较大。农民负担监管的政策界限、各级政府和农民的投入责任难以分清,需要认真研究,要加强指导、深入监管,防止向村级组织和农民集资摊派,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政策规定,严禁超范围、超标准。

  2)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政府在各个领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有的领域也需要农民出钱。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需要研究,让农民出的自愿、合理、规范,既要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又要防止乱收费和

  “搭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政策,防止加重农民负担。

  3)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农业社会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农业社会服务中的农民负担监管,需要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既要保障政府农业社会服务政策落实到位,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又要防止公益性项目向农民收费,经营性项目收费不规范、不合理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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