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纪律不强,党员意识薄弱具体表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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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纪律不强,党员意识薄弱具体表现(完整)

 

 组织纪律不强,党员意识薄弱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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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也是提高执行力的重要保证。《党章》明确规定:“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就是组织原则。组织像铁,纪律如磁,有组织无纪律,就会像磁铁消磁一样,失去凝聚力,消解战斗力,先进性无从谈起。严明组织纪律,需增强四个意识。

 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进作用。党员意识是指共产党员对党的性质、纲领、宗旨、历史使命等的自觉认识,是党员政治觉悟和党性的集中体现。党员意识就是战争年代的那一声“跟我上”,是和平年代的那一句“让我来”。目前,个别地方的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以权谋私、违法乱纪,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破坏了党的形象,把干群的鱼水关系变成了油水关系,甚而演化成水火关系。苏共解体原因固然很多,但广大的党员干部意识淡漠是最主要的原因,失去了“细胞”的支撑作用,机体肯定会衰亡。党的历史充分证明,什么时候党员的组织观念、党的意识比较强,组织纪律执行得好,党组

 织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不断取得新的更大胜利;什么时候党的组织观念薄弱、组织软弱涣散,党的组织纪律就执行得不好,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削弱,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党员干部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始终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既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又要拥护组织、维护组织、服务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发挥先进作用。

 增强底线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反腐堤坝”常常溃败在“蚁穴”上,很多深刻的教训表明,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往往是从漠视组织纪律开始的。时下,有些党员干部在法纪面前搞“变通”,打小算盘、搞小技巧,自认为违点“小规小纪”实在不算什么,与贪腐挂不上钩。然而,不讲纪律的党员干部最容易陷入腐败的泥潭。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组织纪律是碰不得的高压线。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私心毁名节”。清正廉洁无小事,每位党员干部都要从自身做起,从小处着手,自觉增强道德底线,做遵守纪律的表率。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要求自己,心存敬畏、守住底线,真正做到不踩“黄线”、不越

 “红线”。自觉维护组织权威,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严格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在作风建设新常态的路上,守住官德底线,切实做到务实清廉。

 增强服从意识,发挥带头作用。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对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现实中,有些党员干部往往在服从上打折扣,有的以个人利益为重,执行命令打折扣、在群众面前摆架子、在单位摆资格;有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目无组织,搞特殊,搞例外。这些都是不讲党性、不讲原则的表现,我们当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交给的任务、作出的决定,不容打折落实,不容讨价还价,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允许阳奉阴违、各行其是,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搞软对抗,党员干部重大事项必须向组织请示报告,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时刻严明组织纪律,把服从组织原则、执行组织决定作为第一准则,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工作服从大局。

 增强担当意识,发挥模范作用。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担当意识,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的一个鲜明观点。敢于担当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是共产党人的鲜明特征和

 优秀品质。然而,随着形势发展变化,有些党员干部缺乏责任意识,遇事绕道,推诿塞责,不敢担当;有的阳奉阴违,在落实政策、执行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千方百计设计“合法外衣”,具有很强的蒙蔽性,表面是工作问题,实质是纪律问题,是不听号令、不敢担当的表现,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有的党员干部缺乏开拓精神,不思进取,碰到问题不敢抓,在岗不履职,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为官不为。这些现象严重影响党的事业发展,损害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意识,遇事不推诿、不退避、不说谎,向组织说真话道实情,勇于承担责任”。是的,勇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每个党员干部都应把担当作为立身之本,时刻牢记责任使命,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问题面前要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关头要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要坚决斗争。面对急难险重的问题不绕不拖,敢于碰硬,敢作敢为,力排千难万险,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始终站在发展的最前沿、改革的最前线,率先弘扬担当精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责任扛在肩上,以勇于做事、敢于担当的精神追求,奋力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努力做出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

 特优势。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历史证明,组织纪律是人类生存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一个政党履行使命的需要。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组织观念,才能更好的实现中国梦。(

 规矩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执行规矩,否则制度就成了纸老虎、稻草人。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要有坚持原则、不打折扣的执纪过程”“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振聋发聩的“五个必须”,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如何遵守规矩”这个问题的明确回答。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

 数’”。他不止一次提出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领导干部要把依法办事作为重要准绳,思想上时刻绷紧这根弦,行动上时刻对准这个表,任何时候都不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而高级干部又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因此,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不能有权力上、地位上的优越感。无论公事私事,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都要加强自我约束,鼓励和欢迎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监督,不折不扣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架起高压线”,做到“强化执行力,维护法规制度权威性,让铁规生威、铁纪发力”。强调要“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把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搞严实。纪检、巡视、审计部门要利剑高悬,履行好监督职能”。切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

 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在做到有规在先、铁规生威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明确指出要“抓早抓小,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抓“早”,就是从源头上堵住为恶之念。我党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惩前”的目的是“毖后”,使得官员自此心中警钟长鸣,不敢腐。抓“小”,则是从一张贺卡、一盒月饼、一顿饭局这类“小事”入手,严党风立规矩。“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几年来我党“抓早抓小”的效果,是有目共睹的。

 从上任伊始到而今几度寒暑,一声声一句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规矩意识,是因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守纪律讲规矩的政党才能得民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反复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规矩的论述,时刻记得“举头三尺有纲纪”,深刻领悟党的总书记希望大家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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