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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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美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4篇

【篇1】美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2016年“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在全乡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凡在乡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表彰名额,并在100户“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1.十星标准: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崇尚科学星、尊学重教星。

  2.评选细则:见附件2。

  3.名额分配:村25户、村25户、村25户、村25户。共计100户。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
其他领导班子人员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乡文明办,“最美家庭”评选由乡妇联具体负责。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利用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广为宣传评选活动公告,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组织实施阶段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村、乡直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村、乡直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村、乡直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乡党委推荐候选对象。

  评选公示阶段

  1.组织推荐:各各村、乡直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群众可前往各村委会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交各村委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专家和群众代表评议投票,在100户“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10户“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晒家风、亮家训活动。乡妇联在各村和乡直单位中各选取一个示范“妇女之家”,举办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

  3.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进校园、进村巡回宣讲活动。

  1.乡宣传:对活动进行宣传、指导。

  2.乡文明办: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乡妇联: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四个”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村、乡直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传乡文明办。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
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
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
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
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须经基层党组织交由各村、乡直单位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5月20日前报乡文明办。

【篇2】美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与“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汇编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在全乡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乡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表彰名额,并在100户“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获评往届“最美家庭”的,本次原则上只能申报“文明家庭”,不再作为“最美家庭”候选)。

1.十星标准: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崇尚科学星、尊学重教星。

2.评选细则:见附件2。

3.名额分配:村25户、村25户、村25户、村25户。共计100户。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
其他领导班子人员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乡文明办,“最美家庭”评选由乡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4日—3月30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利用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广为宣传评选活动公告,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30日—6月1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村、乡直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时限:4月10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村、乡直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显眼)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宁文明〔20**〕3号)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村、乡直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乡党委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6月10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6月10日—7月10日)

1.组织推荐:各各村、乡直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群众可前往各村委会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交各村委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专家和群众代表评议投票,在100户“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10户“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晒家风、亮家训活动。乡妇联在各村和乡直单位中各选取一个示范“妇女之家”,举办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

3.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进校园、进村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乡宣传:对活动进行宣传、指导。

2.乡文明办: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乡妇联: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四个”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村、乡直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传乡文明办。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
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
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
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
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县文明办邮箱)须经基层党组织交由各村、乡直单位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5月20日前报乡文明办。


“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县“文明示范村(居)”创建实施方案(试行)》和《镇“文明示范村(居)”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传承诚信为本、积善成德、助人为乐、邻里和睦、孝亲教子等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文化和道德理念。以评选“文明户”为抓手,培养广大农民群众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把村居建设成为“文明风尚好、社会秩序好、文化活动好、村容村貌好”的文明示范村居,为我镇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好。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2.家庭团结好。夫妻互敬、互爱、互帮、互助;
有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家庭成员之间互谅互敬;
民主理财,勤俭持家。

3.尊老爱幼好。尊老爱幼,赡养、照顾老人,抚养、教育子女。

4.教育子女好。对子女教育要因循善教,运用科学的育儿方式,使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5.邻里互助好。团结邻里,彼此尊重,互谅互让、互相帮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6.移风易俗好。自觉抵制各种愚昧、迷信倾向,破除落后、腐朽的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

7.环境卫生好。积极配合、参与村中各项工作,保持家庭内外环境的净化和美化,以及公公和参股搜的净化、美化、绿化工作,选择环保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减少垃圾,清楚白色垃圾,推广使用健康有益、保护环境的绿色产品。

8.社会公德好。热心村中公益事业,乐于助人,扶贫济困,赈灾助残,见义勇为。

三、实施步骤与工作措施

(一)制定计划,分步实施(5月1日-5月15日)

各村(居)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明确目标、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充分宣传发动,带头引领推动,实实在在地开展“文明户”评选工作,进一步夯实文明示范村居创建基础。

(二)评选表彰(5月16日-12月31日)

文明户的评选作为村(居)一项延续性的工作,结合各村(居)实际,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实施步骤:

1.农户申请。各村(居)农户对照评选标准,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申请表》。

2.小组初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进行初评,向村(居)两委上报评议结果。

3.两委评议。村(居)两委根据各村民小组初审名单,进行进一步审核筛选,确定候选名单。

4.民主评议。召集党员干部、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原则上每期每个村(居)评选出的户数不超过10户。

5.村(居)公示。民主评议后的“文明户”须在三务公开栏内公示3天,接受村民监督。

6.表彰授牌。公示无异议后,各村(居)将“文明户”名单报镇党委审核,由镇“双创办”到村对获得“文明户”的农户进行授牌。

对被命名的“文明户”,每年要进行一次复查,符合标准的,仍保持荣誉称号,如发生严重问题或质量下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摘匾、撤销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居)要高度重视“文明户”评选活动,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文明示范村居”创建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地生根。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运用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介绍评选活动的、意义、内容、程序,为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居)可结合实际,制定奖励办法,对“文明户”在生产、生活上提供相关便利。各村(居)要为每个参评家庭建立评选档案和跟踪管理台账,并留存照片,作为审核依据。 

【篇3】美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学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学校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营造爱岗敬业的校园氛围,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最美家庭”的评选活动,本次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发动教师、吸引教师,最大限度地扩大教师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通过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开展“寻找”活动,深入挖掘、选拔和宣传教师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树立、宣传一批有代表性、高素质的教师楷模,对他们奉献教育的炙热情怀给予褒扬和鼓励,在全校进一步掀起尊师重教的热潮;
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推进学校教育发展。

二、参评对象

凡我校在职在岗、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三、评选名额

七、八、九各年级组各推荐3名,共9名。

四、评选标准

学校围绕“晒家庭幸福、讲家庭故事、展家庭文明、秀家庭梦想”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各部门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的初赛、复赛,并结合实际开展各类相关活动。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自荐、教师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1、最美家庭摄影赛。以美丽女性、幸福家庭、和谐邻里为主题,晒家庭幸福生活,展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城市文明之美。单位组织,各年级组推荐、教师自荐作品。 

2、家庭故事演讲比赛。各年级组在各自活动场所组织比赛,讲述家庭幸福故事,分享并传递幸福家庭正能量。

五、评审表彰阶段

1.初选审查:活动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选出“最美家庭”共6个。再将这6个“最美家庭”张贴在宣传栏公示,接受大家的初选。

2.投票公示:教职员工无记名投票,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委打分的形式进行投票,教职员工直接投票占60%和评委投票占40%的比例计入总分,并按照得分排名情况取前3名进行公示,接受评议监督。

3.表彰奖励:为当选的“最美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杨业中学

工会

20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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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美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学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学校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营造爱岗敬业的校园氛围,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最美家庭”的评选活动,本次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发动教师、吸引教师,最大限度地扩大教师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通过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开展“寻找”活动,深入挖掘、选拔和宣传教师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树立、宣传一批有代表性、高素质的教师楷模,对他们奉献教育的炙热情怀给予褒扬和鼓励,在全校进一步掀起尊师重教的热潮;
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推进学校教育发展。

二、参评对象

凡我校在职在岗、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三、评选名额

七、八、九各年级组各推荐3名,共9名。

四、评选标准

学校围绕“晒家庭幸福、讲家庭故事、展家庭文明、秀家庭梦想”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各部门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的初赛、复赛,并结合实际开展各类相关活动。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自荐、教师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1、最美家庭摄影赛。以美丽女性、幸福家庭、和谐邻里为主题,晒家庭幸福生活,展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城市文明之美。单位组织,各年级组推荐、教师自荐作品。 

2、家庭故事演讲比赛。各年级组在各自活动场所组织比赛,讲述家庭幸福故事,分享并传递幸福家庭正能量。

五、评审表彰阶段

1.初选审查:活动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选出“最美家庭”共6个。再将这6个“最美家庭”张贴在宣传栏公示,接受大家的初选。

2.投票公示:教职员工无记名投票,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委打分的形式进行投票,教职员工直接投票占60%和评委投票占40%的比例计入总分,并按照得分排名情况取前3名进行公示,接受评议监督。

3.表彰奖励:为当选的“最美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杨业中学

工会

20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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